又有消费金融公司被罚!金控配资金控配资
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近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,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“金美信消金”)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,被罚款82万元。
据悉,金美信消金于2018年4月27日获得银保监会批准筹建,同年9月29日获厦门银监局开业批复,是银保监会合并以来首家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,同时也是全国第23家获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,更是首家两岸合资的消费金融公司。金美信消金注册资本5亿元,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持股34%,厦门金圆金控有限公司持股33%,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%。
依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》,消金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最低限额为10亿元,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0%。2022年,金美信消金增资至10亿元的申请一度被批复,但同年底,厦门银保监局发布的公告称,金美信消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定变更手续,此前核准的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被注销。
记者注意到,早在2021年10月金控配资,金美信消金就因信贷管理制度机制存在缺陷、贷款管理不尽职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,被厦门银保监局处以290万元罚款,相关负责人陈启桐被给予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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