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网上总能看到关于高龄老人租房难的讨论。好多帖子里众盈易配,老人家拄着拐杖、提着行李找房,却被房东连连拒绝,看着真让人心酸。可一翻评论区,又有不少人跳出来说:“我的房子,宁可空着也不租给老人!”这话听着刺耳,背后的原因却让不少房东直叹气——大家怕的不是老人麻烦,而是怕老人在租房里突然出事,自己担不起责任!
仔细想想这事确实挺矛盾。站在房东角度,谁愿意平白无故摊上事儿啊?万一老人半夜犯了急病,没及时发现;或者不小心在家里摔了一跤,家属转头就把责任往房东身上推,说房子设施不安全、没尽到提醒义务。就算最后闹上法庭能证明自己无责,可打官司的时间、精力、律师费,哪一样不是成本?网上随便一搜,就能看到类似新闻:租客老人意外离世,家属和房东因为赔偿问题扯皮,最后闹得两败俱伤。换谁遇到这种事儿,心里都得发怵。
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众盈易配,这不就是妥妥的年龄歧视吗?在住房市场里,年龄居然成了一道隐形的门槛,把不少老人家拦在门外。按理说,在一个讲法治的社会,拒绝向特定年龄群体出租房屋,这不就和拒绝租给某个地域、某种性别的人一样,属于违法的歧视行为吗?可现实却是,这种现象不仅普遍存在,还被不少人视作“合理”。
有人拿相亲结婚打比方,说相亲结婚是双向选择,你出得起彩礼,女方也不一定非得嫁。租房也是一个道理,租客出了租金,房东也有权选择租还是不租。这话乍一听好像没错,毕竟房子是人家的私有财产,想租给谁确实是个人自由。现实里,有的房东不愿意租给男生,觉得他们生活习惯差;有的不愿意租给带小孩的家庭,怕把房子弄得乱七八糟。这些选择虽然让人心里不太舒服,但好像也能理解。
不过,拿婚姻和租房类比,总觉得哪里不对劲。婚姻讲究的是感情、三观契合,租房本质上是一种商业契约关系。当房东以“年龄”为理由拒绝出租,这背后隐藏的风险担忧,其实是整个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缺失。如果有完善的医疗急救体系,能在老人突发状况时第一时间介入;如果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众盈易配,清晰界定房东和租客在意外事件中的权责,房东还会因为害怕担责,把所有大龄老人拒之门外吗?
说到底,大家没必要互相道德绑架。房东担心风险,这是人之常情;老人想有个安稳住所,更是基本需求。与其站在各自立场吵得不可开交,不如想想怎么从根源上解决问题。比如政府能不能出台政策,给愿意出租给老人的房东一些补贴或保险支持?能不能完善法律,让意外发生时责任划分更明确?或者鼓励社区、公益组织参与,推出专门的适老化租赁住房?
租房市场的双向选择,本应建立在公平、合理的基础上。年龄不该成为一道冰冷的门槛,把老人拒之门外。毕竟,谁都有变老的一天,今天我们对老人租房难视而不见,明天或许就会轮到自己的父母,甚至是我们自己,被这道门槛拦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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